1.個人股東應按應得股息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2.從上市公司獲得的股息可以減半征稅。
3.不管外國人獲得的分紅是不是上市公司,都不需要交稅。
4、居民企業從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股息收入免稅。
5.境外非居民企業股東從中國居民企業取得2008年及以後年度的股息紅利,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東分紅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每次分紅所得金額×20%。股東股息收入應根據各項收入的數額納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由股東為納稅人,支付所得的公司為扣繳義務人。
向股東支付股息的方法如下:
1.個人股東按應得股息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2.從上市公司獲得的股息可以減半征稅;
3.無論外國人獲得的股息是不是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納稅;
4、居民企業從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股息收入免稅;
5.境外非居民企業股東從中國居民企業取得2008年及以後年度的股息紅利,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東紅利是股份公司每年按照其在利潤中所占份額的壹定比例向投資者支付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將當年收益分配給股東的壹種方式。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優先股壹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盈利時才能分配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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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壹)取得綜合收益需要結算的;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
(四)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民而取消中國戶口;
(六)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兩個以上地方取得工資、薪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