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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享有名譽權和榮譽權嗎?

法律主觀性:

1.公司是否享有名譽權?

該公司享有名譽權。

公司名譽權是壹種人格權,商譽是公司名譽權的核心利益。在我國,法人名譽權不僅在人格權體系中受到保護,而且在侵權民事責任中也有規定。《民法典》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第壹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侵犯法人的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的,適用前款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還規定:“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誹謗、中傷法人名譽,對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犯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二、侵害名譽權的立案標準是什麽?

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並為第三人所知。

侵權人有侮辱、誹謗等行為的。所謂侮辱,是指以言語或行為公開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的行為。侮辱可以通過口頭或行為進行。其表現形式是散布已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損於人們社會評價的事實,以詆毀他人名譽,使他人蒙受羞辱,可稱為“無事生非”

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從法律角度看,公眾人物提起名譽侵權之訴的主觀過錯應以行為人是否具有實際惡意為前提。即使沒有實際的惡意行為,也不應認定為侵權。

3、侵權的客體應該是特定的人。

特定人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沒有特定的人,法律上就沒有所謂的受害者。但如果某些文學作品在描述中對特定的人進行了侮辱或誹謗,雖然使用了代號或筆名,但讀者壹眼就能知道所指的是誰,這顯然不能因為作者使用了代號或筆名而否定作者的侵權行為。因此,如果指定的對象是特定環境、特定條件下的特定人,即使沒有指名道姓,也可以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

4.後果是,侵權人的行為對被害人的名譽造成了嚴重損害,使被害人感受到不公平的社會壓力或心理負擔,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受到創傷。

三、侵犯名譽權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1.停止侵權。請求停止侵害,是指受害人在行為人實施侵害行為的同時,有權請求救濟法院采取強制措施,停止侵害人名譽權的行為。

2.恢復名譽(榮譽)。恢復名譽是侵犯名譽權的壹種獨特的責任形式。因為違法行為人侵害名譽權的直接後果是損害他人名譽,所以違法行為人應當承擔恢復受害人名譽的責任。只有不法行為人恢復了受害人的名譽,才能徹底消除侵害名譽權的直接後果,消除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失的根源。壹般來說,以何種方式侵害了他人的名譽,應當以同樣的方式恢復受害人的名譽;他人名譽被侵害到什麽程度,就應該在這個範圍內恢復名譽。比如在省級報紙上發表不實文章損害他人名譽的,也應當在省級報紙上書面更正、賠禮道歉,為受害人恢復名譽。

3.賠償損失。侵犯他人名譽權可能給受害人帶來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失。比如,不法行為人散布某公民工作作風不正、道德敗壞的虛假事實,嚴重損害了該公民的名譽,被原工作單位辭退。這位公民因失業而遭受了財產損失和巨大的精神痛苦。財產損失可以是現有財產的損失,也可以是可得利益的損失。精神損害只有在自然人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時才發生,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時不存在精神損害問題。

4.道歉。也就是做錯事的人向被害人承認自己的錯誤,並道歉以獲得被害人的諒解。道歉可以當面口頭進行,也可以書面進行。

中國法律對保護法人和自然人的名譽權有明文規定。當然,公司也享有名譽權,這個名譽權是和他們的口碑掛鉤的,這對公司來說很重要。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壹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獲取並保證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處理、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泄露他人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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