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範的處分決定
廣東分署、海關、各直屬院校:
王?男,6月生1963 11,漢族,高中學歷,1985年2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入黨,現海關總署?服務中心主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1月初1995,6月初1996,我們辦理了兩次總務。在_ _ 700萬元存款中,他嚴重失職,以至於被騙500萬元。
王?作為主管?財務部門領導對巨額存款管理不嚴格審核、檢查和跟蹤。發現問題後,不及時向領導報告並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和糾正,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負主要領導責任。為嚴肅紀律和教育,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七章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規定,黨委決定給予王?撤銷?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職務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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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範的處分決定
醫院所有單位:
劉,女,_ _ _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2007級學生。
2005年4月12日,劉_ _ _從招商銀行盜刷某同學信用卡,並於當日及5月18日持該卡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處
劉_ _ _ _的行為違反了學校的紀律和規定,在學院內造成了不良影響。鑒於劉在案發後認錯態度較好,並及時退賠,根據《高校學生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壹條第壹款的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本處分決定的第二天起五個工作日內,按照《_ _ _ _ _大學學生投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投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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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範文三的處分決定
任明同誌,男,35歲,曾任我公司財務部出納。
被曝光後,公司按法律途徑查明:同誌姓名?年份?穆恩·至日?年份?5月份,他在擔任公司出納時,將公司的5萬元存款轉到弟弟的購房款中。
經我公司黨組織教育,任明同誌已退還全部挪用資金,雙倍返還利息損失,並對此行為表示後悔。
根據上述情況及表現,經公司總經理研究批準,我公司人力資源部決定對明仁同誌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從原崗位調到公司行政部。
2.月薪從200元降到?年份?月份?日停。
?城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份?月份?太陽
與處罰決定有關的物品:
1.處罰決定
2.處罰決定書怎麽寫?
3.對個人處罰的決定
4.開除學生的決定。
5.紀律警告決定
6.對學生的處分決定
7.關於公司處罰決定的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