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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有哪些法律風險?

1,合約風險。

2、企業設立和解散的法律風險。

3.公司內部權益糾紛。

4.企業重組、並購和投融資的法律風險。

5.企業知識產權風險。

6.企業侵權糾紛風險。

7.人力資源糾紛風險。

8.稅收征管中的法律風險。

1,合約風險。合同是企業經營行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由合同引發的法律風險是企業中最常見的合同糾紛,合同風險是企業法律風險中最常見的主要內容。合同風險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的方方面面,從企業的設立到解散,從企業的外部經營到內部管理。可以說,合同風險滲透到企業的每壹個環節,與企業的其他法律風險相互交叉。綜合來看,企業最主要的合同風險當然是對外經營過程中與其他市場主體簽訂的合同產生的糾紛,包括合同主體問題產生的糾紛、合同條款不完善產生的糾紛、合同履行產生的糾紛等。

2、企業設立和解散的法律風險。企業在設立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往往會為企業的健康運行埋下隱患,並導致公司成立後內部糾紛頻發,而有些糾紛是在公司成立過程中產生的,甚至公司無法成立。如發起人出資不足或抽逃註冊資本、發起人違反出資義務、出資權利瑕疵等糾紛,以及設立虛擬股東、隱名投資人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解散的過程中,會出現大量涉及公司清算和債務承擔的糾紛。刑法涉及的罪名有虛報註冊資本罪、虛假出資罪、抽逃出資罪;

3.公司內部權益糾紛。公司成立後,各種內部糾紛壹直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問題,而新《公司法》頒布後,大量新型糾紛出現,使得內部糾紛成為近兩年法律上的熱門話題。如股東對股東、股東對董事會、股東權益訴訟、股東請求確認公司設立無效或撤銷、公司對股東或管理人員的訴訟等。

4.企業重組、並購和投融資的法律風險。企業改制最常見的案件是指改制過程中涉及雙方的糾紛,如企業公司制改革糾紛、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革糾紛、企業分立糾紛、債權轉股權糾紛、國有小企業出售合同糾紛、企業合並合同糾紛及其他改制方式糾紛等。還有壹種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即糾紛的發生與改制的結果密切相關。壹般來說,壹般民商事案件中的壹方當事人發生了改制行為,就涉及到企業改制前的債權債務由誰來主張或承擔的問題。此外,企業在對外投融資過程中也會產生大量糾紛,成為企業法律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

5.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知識產權風險主要包括企業自有知識產權的應用、保護機制不完善導致的風險、企業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產生的糾紛、企業侵犯知識產權、員工行為不當導致的知識產權風險。

6.企業侵權糾紛風險。企業在對外經營過程中,可能會導致侵權行為的發生,如因企業的產品受到傷害而導致的侵權行為,以及因企業向他人或其他主體提供服務而導致的侵權行為。對於部分企業,會有具有行業特點的具體侵權行為,如化工、電網等高風險行業,高速交通行業,商業服務業,醫療行業等容易發生環境汙染和人身傷害糾紛的行業。

7.人力資源糾紛風險。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從招聘、面試、錄用、使用、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待遇直至員工離職都受到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約束。企業任何不符合法律的行為都可能給企業帶來勞資糾紛,並可能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人力資源糾紛已經成為制約企業有效管理的瓶頸,是構建和諧企業的難點,在企業重組中最為突出。常見的勞動爭議有變更和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和開除職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工傷、保險、職業病、工資和勞務派遣等;

8.稅收征管中的法律風險。由於企業基礎管理不健全或忽視內部管理,外部監管不力,壹些企業不遵守國家財稅制度,玩數據遊戲或捉迷藏,以偷稅漏稅為目的,擅自內外搞其他套賬。有的在對外貿易活動中,虛報品種和數量,騙取關稅等。日常經營活動中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案件也時有發生。這些行為都存在嚴重的稅收征管法律風險。

(壹)開展合規風險識別和評估。

壹是全面梳理合規風險清單。施工企業應從企業、職能部門、項目三個層面全面梳理各項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合規風險,形成合規風險清單,重點梳理招投標、質量管理、違法分包、腐敗和商業賄賂、安全管理、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合規風險,確定其重要程度,前瞻性地做好風險防控措施。

二是從多個角度識別合規風險。根據排序後的合規風險清單,施工企業應通過業務部門、法律合規部門、監察稽核部門三道防線定期(壹般為壹季度或半年壹次)識別合規風險,可按企業管理職能橫向排序,也可按企業管理層級縱向排序。識別壹定時期內需要關註的合規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

第三,合規風險的多元化評估。施工企業可以從三道內部防線出發,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識別出的風險進行評估,並根據分析結果做好準備。也可以借助外部力量,通過外部審計、管理咨詢、風險評估機構對企業的合規風險進行評估,做好應對預案。

二是妥善應對合規風險。

1。明確梳理合規性要求

定期梳理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政策、國際管理和國際公約、行業協會組織的行業標準和規範,形成合規管理要求清單;更細致地安排各地分公司(子公司)和在建項目不定期收集上報當地政策變化,並通過規章制度信息系統進行更新。

2。積極開展合規培訓

施工企業要根據梳理形成的合規要求,及時培訓新的合規要求,不斷增強全體員工的合規意識和合規風險應對能力。

3。加強合規團隊建設

根據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和項目現場多線、分散流動的客觀情況,施工企業應選拔培養各級專兼職相結合的合規管理團隊,形成分布廣泛的合規管理團隊,便於及時發現和處置合規風險。

第三,構建合規管理的長效機制

1。做好“人防”——認真履行合規承諾。

建築施工企業可以按照領導幹部、重點領域、關鍵崗位、普通風險崗位分類進行合規承諾,全體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工作職責進行合規承諾,做到自我激勵;企業也做出合規承諾,接受客戶、社會和利益相關者的監督。

2。做好“技術防禦”——構建風險預警體系。

建築企業不僅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信息系統來優化風險預警系統的設計;還可以在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的過程中,將合規與風險控制體系嵌入企業數字化和信息化的過程中,不斷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為企業合規風險管理構築“防火墻”和“隔離門”。

3。做好“行業防禦”——構築三道合規防線。

建築企業的業務部門、合規與風險管理部門、監察審計(國企、紀檢部門)缺壹不可,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合規管理也不可或缺。

綜上所述,就是邊肖對企業法律風險的相關解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其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的情形或者明顯喪失償債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進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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