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中國企業風險管理服務集團全國管理合夥人劉偉傑表示:“基本規範旨在增強中國企業的風險防範能力。然而,許多企業發現由於缺乏應用指南而難以實施基本規範。新頒布的指南涵蓋了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為中國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導。”
德勤中國公司治理中心於2010年2月和3月對中國約100家上市公司進行的調查顯示,84%的上市公司認為加強和完善內部控制程序是改善公司治理的最佳途徑。劉偉傑說,在中國對內和對外投資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公司治理日益成為企業的壹個重要問題。有效的內部控制有助於提高公司財務信息的質量和可靠性,是資本市場參與者決策的重要依據。
德勤中國企業風險管理服務合夥人楊穎告訴網易財經,大多數國家的法律法規都要求所有企業遵守相應的財務報告準則。因此,企業面臨的主要風險之壹是因為違反標準而招致嚴重後果。“準則的應用將促進企業遵守這些法律、法規和標準,有效的內部控制可以提高企業財務信息的可靠性。”
“此外,財務報表還可能受到商業欺詐風險的影響,包括企業管理層故意偽造財務信息或操縱財務數據。有效的內部控制可以促進企業遵守財務報告的相關準則,因此可以有效降低企業舞弊的風險。”她說。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無法徹底杜絕。
因為中國很多上市公司經常被指財務造假,甚至壹些剛上市的公司在IPO過程中也被指招股說明書存在虛假陳述。網易財經問五部委內部發文指引頒布後,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是否能徹底杜絕,楊穎的回答是否定的
她認為,任何法律法規都會涉及到執行的有效性。美國的金融法律體系非常完善,但安然、世通等大型企業的財務造假事件仍然時有爆發。其次,企業內部控制只是公司治理的壹部分,內部控制對管理層、董事會、監事會等有相應的要求。但如果內部人串通,內控制度就會失效,這就是為什麽有的企業制度和實際執行是“兩張皮”;最後,內控制度對企業的每壹個層級都有約束力,但如果企業的管理層淩駕於制度之上,把監事會、內部審計委員會等監督機構當成擺設,內控準則也只會寫在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