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新規2021: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東,無論持股比例如何,在任何連續90日內,通過競價方式減持不超過總股本的1%!這個1%的規則沒有變,只是從大股東變成了特定股東:可以理解為除散戶以外的所有股東,包括IPO前的股東和有固定股份的股東!2.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連續90個自然日內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受讓方在轉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之前的大宗交易就是壹個很大的漏洞,清倉減持都是通過大宗交易!目前最多只能減持2%,接盤者必須鎖倉6個月。這太冒險了。估計沒有多少機構願意接這個報價!也就是說,3個月內,大股東最多只能減持3%的股份,2%的大宗交易將被鎖定半年,那麽市場的拋壓就是1%!3.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導致喪失大股東地位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應在6個月內繼續遵守減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如董辭職,仍須按原任期遵守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這個漏洞堵住了,還不如避免通過野渠道玩通關減!比如半年前辭職的董就可以清倉,現在每年最多減持25%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