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資本市場的發展日益火熱,許多投資者加入了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行業。在我國,依法納稅是公民的義務之壹。那麽,私募基金壹定要交稅嗎?這個問題難倒了很多私募基金的投資者。1.私募基金要交稅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的“140號文件”明確“資產管理產品運作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為增值稅納稅人。”整個通知的核心意思包括以下幾層:資管產品要交增值稅。壹直以來,資產管理產品的運作處於稅務監管的盲區,資產管理和信托產品的納稅記錄很少。參照《通知》第18條,自16年5月起執行。現在是65438+2月底,也就是說前7個月的增值稅可能要還了。這個稅怎麽算,資管產品的合同怎麽界定,真的是壹個不好解釋的問題。然而,私人投資者暫時不受影響。現在我們來討論壹個關系到私募投資者切身利益的問題,就是對於現在的私募投資者來說,他們持有的私募基金是否應該被征稅?首先,根據《通知》第壹條規定,“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是指在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能夠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上述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稅。也就是說,只要不是承諾的收入,就不需要征稅。參考現在的私募基金,其實2014年就規定了私募基金不得承諾保本。所以就這壹條來說,所有合法合規的私募基金都已經完全免疫,不需要征稅。另外,我們再來看《通知》第二條:納稅人購買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資產管理產品並持有至到期,不屬於《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註釋》(財稅[2016]36號)第壹條第(五)項第四項所述的金融商品轉讓。也就是說,所有的資管產品,持有至到期不征稅,未持有至到期征稅。所以對於那些沒有存續期的私募基金來說,以後可能會交增值稅,但是請先參考第壹條,這樣還是不用交稅的。2.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有什麽區別?(1)投資理念、機制和風險承擔的差異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壹些基本的制度差異之外,在投資理念、機制和風險承擔上都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區別如下:1,投資目標不同。2.他們的績效激勵機制是不同的。3.公募基金對投資有嚴格的程序和嚴格的政策限制,包括持股比例和投資比例的限制。私募和公募最大的區別是激勵機制、盈利模式、監管和規模,具體的投資方式,尤其是選股標準,在同壹風格下並無不同。(二)風格差異對於公募基金,其投資風格在成立之初就已經明確。比如有的專攻小盤股,有的專註大盤藍籌,有的遵循成長投資策略,有的挖掘價值型機會,品種豐富,可以為不同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提供相應的產品。至於私募基金,大多規模較小。目前國內很少有6543.8+0億元的私募基金。他們追求投資的絕對回報,而不是追求規模來賺取管理費。(三)募集資金差異1。籌款對象不同。2.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4.不同的投資限制。5.不同的績效獎勵。三。私募公司的成立條件私募公司的成立條件是什麽?(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有適當的資本支持其基本運作;(2)實收資本或實繳出資不低於65,438+00萬元人民幣;(三)在自行募集和管理或者委托其他機構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產品的規模在65,438億元人民幣以上;(四)有兩名合格的持牌負責人和壹名合規風險控制負責人;(五)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