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利申請過程中,比較重要的通知書有如下幾種:
受理通知書:專利申請遞交後,國知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文件符合要求的,下發專利受理通知書。
費用減緩審批通知書或繳費通知書:這兩個通知書可能和專利受理通知書同時下發,如在遞交專利時,申請了費用減緩,費用減緩通過,則下發費用減緩審批通知書;否則,下發繳費通知書,這兩個通知書是告知申請人,需要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專利申請費等,只有在繳納了專利申請費之後,專利才能進入審查流程。當然,在專利申請之後,在需要繳納相關費用或申請費用減緩時,也有可能會收到這兩個通知書。
授予專利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專利審批通過,國知局會下發授權專利權通知書,並同時下發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上會有辦理登記手續所需繳納費用及期限,申請人需要在通知書規定期限內繳納辦登費用,才可以獲得專利證書。
補正通知書和審查意見通過書:這兩個通知書都是需要申請人進行答復的。壹般情況下,具有容易克服的形式缺陷,會下發補正通知書;具有實質性缺陷,需要申請人陳述理由的,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
另外,還有專利權終止通知書、視為撤回通知書、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通知書、駁回決定、手續合格通知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