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號: _ _ _ _ _ _ _
政府采購計劃編號: _ _ _ _ _ _ _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 _ _ _ _ _ _
住所:_ _ _ _ _ _ _ _
供應商(以下簡稱乙方):_ _ _ _ _ _ _
住所:_ _ _ _ _ _ _ _
采購代理: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根據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的招標結果簽訂本合同。
第壹條合同標的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貨物。貨物的名稱、規格和數量見“供貨清單”。
第二條合同總價
本合同項下貨物的總價為(大寫)元人民幣,分項價格在“投標報價表”中明確規定。
合同總價為貨物設計、制造、包裝、儲存、運輸、安裝、驗收前和質量保證期內的所有含稅的備品備件費用。
合同總價還包括乙方應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保持不變。
第三條構成本合同的相關文件
下列南京市政府采購招標文件編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提供的(1)招標文件和投標報價表;
(2)供貨清單;
(三)交貨地點清單;
(4)技術規格響應表;
(五)投標承諾;
(6)服務承諾;
(七)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8)雙方約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權利保障
乙方應確保買方在使用貨物或其任何部分時,不會因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而被第三方起訴。如有侵權,壹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5條質量保證
1.乙方提供的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招標文件及所附“技術規格響應表”中規定的壹致;除非另有規定,否則以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最新標準和規範為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原裝的、合格的和真實的,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維護的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貨物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設計、技術或材料缺陷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由乙方負責,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6條包裝要求
1.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所有貨物應按照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包裝要適合長途運輸,防潮、防震、防銹、野蠻裝卸,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到達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良造成的貨物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2.每個包裝單元應附有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證書。
第七條交付和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或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貨,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如果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確規定交貨時間,乙方應在(期)前將貨物交付給甲方。
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完全符合本合同或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的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貨物。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與招標文件和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產生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貨物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貨物的裝箱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材料、附件和隨機工具;如果乙方未能完全交付本款規定的貨物和文件及工具,則視為貨物未按合同約定交付,乙方應負責彌補。如逾期交貨,乙方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5.甲方應在貨到後(_ _ _ _ _ _ _)個工作日內驗收貨物;如乙方需要安裝和調試貨物或系統,甲方應在貨物安裝和調試完畢後(_ _ _ _ _ _ _)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甲方應在驗收單上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招標文件對檢驗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貨物和系統的調試和驗收標準:根據現行行業標準、工廠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中規定的標準,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第八條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三包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啟動監督;
(2)免費向甲方人員提供貨物的安裝、啟動、操作和維護培訓。
3.如果投標文件中沒有伴隨服務或售後服務的承諾,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3.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並指定專人負責聯系甲方售後服務。主要培訓內容包括貨物的基本結構和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和搬運、日常操作、維護和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應急處理等。如果甲方沒有使用過同類貨物,乙方需要就貨物的功能對甲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3.2若所購貨物為電腦,乙方應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其他貨物,按生產廠家標準執行,但不得低於1年(請另列:_ _ _ _ _ _ _ _);保修期從甲方簽署貨物質量驗收證書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包含在總價中。
3.3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其提供的貨物的維護和系統維護,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電等)導致的故障除外。
3.4貨物故障維修響應時間為:工作周期(周壹至周五8: 00-18: 00)為_ _ _ _ _ _ _ _小時;非工作時間為_ _ _ _ _ _ _ _小時。
3.5如果經過8個工作小時的維修後,貨物故障仍不能消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免費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等級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完畢。
3.6所有貨物保修服務均由乙方上門保修,即乙方派人到貨物使用現場進行維修,由此產生的壹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7質保期後貨物的維護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九條履約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賣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機構提交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元的履約保證金..
2.履約保函的有效期為雙方簽署驗收證書後_ _ _ _ _ _ _天。
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獲得賠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甲方應得的賠償後的余額應在有效期結束後_ _ _ _ _ _ _天內退還給乙方。
第十條貨款
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付款應以人民幣支付。
2.如果本合同項下的采購資金由甲方支付,乙方將向甲方開具發票,甲方將在簽署驗收證書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
3.如果本合同項下的采購資金為財政撥款資金,南京市財政局將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提交以下文件後15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
(1)甲方蓋章確認的發票復印件;
(2)甲方簽署的驗收證書..
(3)合同復印件。
4.上述第2款和第3款的支付進度以招標文件的相關規定為準。如果招標文件中沒有特殊規定,付款時間表應符合下列約定:
上述第2款或第3款只支付合同總價的_ _ _ _ _ _ _%,剩余的_ _ _ _ _ _ _ _%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貨物或系統運行壹年後的_ _ _ _ _ _個工作日內支付。
第十壹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收貨或拒絕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若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貨款,則每1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總額的5‰,但累計逾期付款總額不得超過欠款總額的5%。
3.如果乙方未能交貨,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如果乙方延遲交貨,每延遲65,438+0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總貨款的5‰。如果乙方逾期(_ _ _ _ _ _ _)天交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終止通知自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
5.如果乙方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如甲方拒絕,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貨款5%的違約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以最長者為準),經乙方修理或更換兩次後,貨物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還全部貨款,並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乙方應按到期履約保證金的_ _ _ 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8.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及“服務承諾”的規定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_ _ _ _ _ _%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9.乙方在承擔上述第4-7款所述的壹項或多項違約責任後,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除非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未能及時追究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並不意味著甲方放棄追究乙方對該違約行為或其他違約行為的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除《政府采購法》第19條和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壹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轉讓
乙方不得擅自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合同義務。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對商品質量有爭議時,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驗機構對商品質量進行鑒定。如果貨物符合標準,鑒定費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_ _ _ _ _ _ _)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 _ _ _ _ _ _)仲裁委員會申請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在仲裁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簽訂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3.市政府采購中心是甲方的采購代理機構,乙方根據甲方的授權代表其確定為中標人,但不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本合同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需方)(蓋章):_ _ _ _ _ _乙方(供方)(蓋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授權代理人:_ _ _ _ _ _ _授權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電話:_ _ _ _ _ _ _電話:_ _ _ _ _ _ _ _
開戶銀行:_ _ _ _ _ _ _開戶銀行:_ _ _ _ _ _ _ _
賬號:_ _ _ _ _ _ _賬號:_ _ _ _ _ _ _ _
公司地址:_ _ _ _ _ _ _ _公司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采購代理: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
項目負責人:_ _ _ _ _ _ _ _
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附件
1.《南京市政府采購合同》是由南京市財政局和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共同監制的合同示範文本。凡本市範圍內受委托的集中采購機構(政府采購中心)通過招標(含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方式采購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貨物,在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時推薦使用本合同。
二、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及補充協議報送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這份合同壹經簽署就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經同意不得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