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領期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5月5日止。申領期內, 符合條件的緊缺型人才可通過浙江省政務服務網個人賬號直接登陸寧海人才服務申報系統申報;符合條件的實用型人才由用人單位通過浙江省政務服務網單位賬號登陸寧海人才服務申報系統申報。
2.購房補貼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
3.用人單位網上提交申請後,由縣服務聯盟總窗進行網上預審。預審通過後,申請人將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提交到縣人力社保局服務大廳(桃源街道氣象北路778號)人才服務專窗申請準購資格認定。
4.凡通過縣人力社保局準購資格認定且面向社會公示7天後無異議的,核發《寧海縣緊缺型人才和實用型人才準購資格證》(以下簡稱《準購證》),須壹年內在寧海縣域範圍內購房,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半年內在寧海人才服務申報系統提交購房補貼申請。購房補貼申請自復核通過之日起兩個月內,按相關流程將補貼劃撥至申請對象所在單位,由單位發放給申請對象。
5.申請購房補貼的房屋產權為多人持有的,符合政策規定的申請者,按以下原則享受購房補貼:
(1)夫妻雙方均符合享受購房補貼條件的,僅能壹方按規定全額享受,雙方協商後由其中壹方申請辦理。
(2)符合享受購房補貼條件、房屋產權由夫妻雙方***同持有的,申請者須持有1/2(含)以上產權才能獲得全額補貼,不足1/2的則按比例享受補貼,且同壹房產僅可享受壹次補貼。
(3)符合享受購房補貼條件、房屋產權由非夫妻關系的多人持有的,申請者須持有1/3(含)以上產權,按產權比例享受補貼,且同壹房產僅可享受壹次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