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設計
(1)獨創性,即商標的設計要有創新性;壹方面要滿足顯著性的要求,另壹方面創意商標容易擴大商品知名度,快速占領市場;
(2)商標的名稱應避免與商品的功能相聯系;
(3)商標的設計要突出主題,合理布局。
2.商標查詢
商標查詢可以生成查詢報告,可以大大降低整個註冊申請中的風險。
3.提交申請
提交所需的信息如下:
1)商標註冊授權委托書,申請人必須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字蓋章。
2)申請人資質證明材料:以公司名義申請,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個人名義申請,帶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商標圖案清晰(1份),正片有助於處理圖片尺寸;電子圖案。
4)列出申請註冊的商品或者服務,並註明商標類別。商標分類見本網站“商標分類表”壹欄。
5)首次使用海外和美國本土商標的日期(無需文件證明);如果客戶的商標從未在美國使用過,客戶應準備壹份“使用意向證明”。
6)如果根據巴黎公約有優先權,請詳細列出該優先權所涉及的貨物或服務及相關證明。獲得優先權的期限是在第壹次申請的六個月內。
4.申請註冊商標:PTO(美國專利和商標)
聯邦政府負責商標註冊的辦公室。PTO收到註冊申請後,會進行形式審查,確定是否符合商標註冊的基本要求。如果是,PTO將在提交申請後兩個月向申請人發出日期和通知。如果不符合要求,包括申請費在內的所有材料將退還給申請人。
5.審查:在提交申請四個月後,專利局的審查員將負責審查和決定該商標是否可以註冊。如果沒有,檢查員將發送壹封信,說明退貨的原因或需要進行的更改。申請人必須在收到信件後六個月內回復,否則申請將被終止。如果申請人的答復不能成立,審查員將發出最終駁回。申請人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上訴。
6.異議:不駁回或者申請人答辯有效的,商標將被印在商標公告上。PTO將向申請人發送通知,告知公告日期。之後,30天是異議期。
7.認證:如果申請是基於商標先前的實際使用且無人提出異議,PTO將在公告12周後頒發註冊證書。如果商標註冊申請是基於申請人將善意使用該商標的聲明,PTO將在12周後發出通知。申請人可以(1)使用商標,並在6個月內提交使用聲明,或者(2)申請6個月的延長期。這壹期限只有在特別標明的情況下才能延長。使用聲明提交並通過後,PTO將頒發註冊證書。如果註冊申請成功,需要10-15個月。註冊成功後,有效期為10年,期間不會額外收費。
8.商標的使用
商標申請人必須使用該商標或有使用該商標的意圖。註冊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的,可以因未使用而申請註銷。
基於使用的商標申請或註冊商標可以轉讓。基於使用意圖的商標申請在提交使用聲明之前是不可轉讓的。轉讓合同沒有規定必須登記,但未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商標申請或註冊商標可以被許可。許可合同不要求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