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事件的起因
原告是上海壹家機器人研發公司。公司的主要專利是人與機器的語言交互,擁有這種語言交互知識產權的完整技術。2004年,時尚力量公司申請獲得2009年的完全知識產權授權。該專利是中國人機交互智能基礎專利之壹,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能夠通過聲控機器人進行語音聊天對話,在國內很多行業往往處於領先地位。蘋果使用的Siri語音機器人,2011開始使用並上市銷售,完全侵占了別人的技術,多年不交知識產權費。
第二,起訴的地位如何?
案件經過多次審理,現在已經流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多年審理,壹直沒有得到有效處理,雙方各執壹詞。蘋果公司認為Siri並沒有侵占他人的權利,其Siri並不包含該公司提供的專利的特征。針對這種情況,科技公司認為其公司擁有完整的知識產權,並且已經申請並獲得了該類別的授權。蘋果使用的Siri語音交互是蘋果產品的人工智能,交互的主入口符合它。
三、接下來怎麽處理事情?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雙方訴訟請求,準備就雙方訴訟事由進行另壹輪訴訟。雖然之前起訴過多次,但每次雙方的判決都不壹致,這次公司認為蘋果公司應該承認錯誤,采取大公司應該有的態度,停止侵權下架的商品,賠償654.38+000億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