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可以同時就同壹內容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嗎?

可以同時就同壹內容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嗎?

是的,為了爭取時間,以防萬壹。

但是,我最近發現了壹個知識產權局發布的通知。我想知道這種行為是否真的是為這個問題制定的。是否屬於異常應用行為?

國家知識產權局頒布的《關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於2007年6月10日起實施。

《規定》要求,提交或者代為提交專利申請的,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恪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從事非正常的專利申請活動。在國家知識產權局,除了按照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處理提交的專利申請外,還可以根據情況采取措施,並且在采取措施之前,應當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

條例要求,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引導公眾和專利代理機構依法提交專利申請。專利代理機構發現專利申請異常的,應當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報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規定中建議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對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人采取行業自律措施,必要時建議專利代理人懲戒委員會依據《專利代理人懲戒規則(暫行)》的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規定》明確指出,非正常專利申請是指同壹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份內容明顯相同的專利申請,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份內容明顯相同的專利申請;同壹單位或者個人多次提交明顯抄襲現有技術或者設計的專利申請,或者指使他人多次提交明顯抄襲現有技術或者設計的專利申請。如果專利代理機構提交上述類型的申請,也屬於非正常專利申請。

  • 上一篇:臺灣省美食節臺北夜市的代表美食有哪些?
  • 下一篇:維希的榮譽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