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中專畢業生落戶。凡國家統招的大、中專畢業生,持省教育廳開具的就業報到證,直接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辦理落戶(須攜帶畢業證書、報到證、接收單位介紹信或哈市畢業生主管部門介紹信)。
2.出生嬰兒落戶。出生嬰兒不論婚生非婚生,壹律憑出生證明辦理隨父隨母落戶。1周歲以內(含跨年度)出生嬰兒落戶由派出所戶口員直接辦理(須攜帶出生證明);1周歲以上、6周歲以下(含6周歲)嬰兒落戶,由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後,報派出所所長審批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由分局審批落戶
1.隨父隨母落戶。戶口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需要投父投母落戶的,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請,派出所調查申報,分局審批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落戶人和被投靠人戶口、身份證復印件,居委會證明);6周歲以上(含6周歲),手持出生證明未辦理落戶的,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請,派出所調查申報,分局審批落戶(須攜帶出生證明、落戶申請等相關材料)。
2.夫妻投靠落戶。雙方非農業戶口,只要登記結婚,即可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申報辦理投靠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結婚證書、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和戶籍所在地證明);女方農業戶口到哈市投靠丈夫(非農業戶口)落戶,落戶人需年滿25周歲,結婚滿5年;男方農業戶口到哈市投靠妻子(非農業戶口)落戶,落戶人需年滿45周歲,可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申請辦理投妻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和戶籍所在地證明)。
3.父母投子女落戶。父母雙方年滿45周歲(體弱多病,已下崗或提前病退的可不受年齡限制),可到子女在哈居住地派出所申報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結婚證、申請人和被投靠人戶口、身份證復印件和戶籍所在地證明等相關材料)。
三、由市局審批落戶
●引進人才落戶 :
1、凡具有學士學位者,自願來哈工作,可給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辦理落戶(須攜帶學士學位證書、哈市接收單位證明、人事部門或人才中心落戶介紹信)。
2、凡具有碩士學位(含雙學士)或中級技術職稱者,自願來哈工作,可給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及壹方父母辦理落戶(須攜帶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或晉升職稱評審表、人事部門或人才中心落戶介紹信及哈市接收單位證明)。
3、凡具有博士(含雙碩士)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自願來哈工作,可給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及雙方父母辦理落戶(須攜帶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或晉升職稱評審表、人事部門或人才中心落戶介紹信及哈市接收單位證明)。
4、對哈市企業確實需要,有熟練技術的高級技師、技工,由企業申報,經省市人事、勞動部門審核後出具落戶介紹信,可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辦理落戶。
5、對哈市企業特殊需要的技術工種,由企業申報,經省市人才、勞動部門審核後出具落戶介紹信,可為專業對口的技校畢業生辦理落戶。
●招商引資落戶
1、被國家授予發明專利,在哈市企業開發生產,年產值達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年利稅達20萬元以上,可給發明專利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辦理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專利證、企業生產經營許可證、納稅憑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戶籍所在地證明)。
2、外地人員來哈投資,固定資產或生產資料達50萬元人民幣以上,連續經營2年以上,正常繳納稅款的,可給投資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辦理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企業生產經營許可證、驗資證明、近兩年納稅憑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戶籍所在地證明)。
3、外商及港、澳、臺人員來哈投資,資金達8萬美元以上,連續經營2年,正常納稅的,可給投資者親屬6人辦理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企業生產經營許可證或營業執照、驗資證明、近兩年納稅憑證、外商和港、澳、臺人員身份證明、親屬關系公證書和戶籍所在地證明)。
4、1998年1月1日以後,外地無公職人員在哈市購買15萬元人民幣以上商品住宅(經濟適用房除外);購買2處商品住宅,累計金額達20萬元以上;購買商品門市房30萬元以上;購買15萬元以上二手房住宅;購買30萬元以上二手門市房;貸款購買商品房住宅首付款15萬元以上;購買商品門市房首付款30萬元以上;繼承、低債、法院判決,經房地部門評估達15萬元以上的商品住宅、30萬元的商品門市房,均可給購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辦理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產權證、黑龍江省商品房銷售專用發票或黑龍江省銷售不動產統壹發票、完稅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戶籍所在地證明)。
●調工、調幹落戶
1、通過省、市勞動部門調動的工人,夫妻分居兩地的,可給調動者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辦理落戶(須攜帶省市勞動部門出具的落戶介紹信、哈市接收單位證明、在哈壹方戶口和結婚證)。
2、通過省、市人事、組織部門調動的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者、處級以上幹部,可給本人、配偶及未年子女辦理落戶(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須攜帶省或市人事、組織部門落戶介紹信,職稱證或職稱評審表,接收單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處級以上幹部須攜帶省或市人事、組織部門落戶介紹信,任職令,接收單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復員、轉業軍人及隨軍家屬落戶
1、轉業幹部落戶。外籍轉業軍人,配偶在哈市有常住戶口滿2年以上,可給轉業幹部本人辦理落戶(須攜帶省或市安置辦出具的軍隊轉業幹部落戶介紹信、變籍退伍軍人申請來哈落戶審批表、轉業證、接收單位證明、配偶戶口簿和結婚證)。
2、復轉軍人落戶。外籍復員軍人服役滿10年,配偶在哈市有常住戶口,結婚2年以上,可給復轉軍人本人辦理落戶(須攜帶省或市安置辦出具的轉業士官落戶口通知書、變籍退伍軍人申請來哈落戶審批表、復轉軍人證、接收單位證明、配偶戶口簿和結婚證)。
3、隨軍家屬落戶。軍齡滿15年;副營以上職務;年滿35周歲,符合其中壹條即可給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辦理隨軍來哈落戶(須攜帶部隊批準隨軍報告、隨軍家屬落戶介紹信、配偶戶口簿和結婚證)。
●其它條件落戶
1、外地自願來哈市工作或居住的作家、文藝工作者、國家健將級運動員等,可憑有關證明辦理來哈落戶(須攜帶省市人事、勞動部門或人才中心落戶介紹信,地市級作家協會證明及本人專著、國家二級以上演員證書、國家比賽單項前3名或集體項目前6名運動員證書和接收單位證明,直接到市公安局辦理落戶)。
2、對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年度內評選出的“十佳”先進人物中的外埠人員,可給本人辦理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評選單位證明,“十佳”證書、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戶籍所在地證明,由評選單位直接到市公安局辦理落戶)。
3、對哈市各區政府評選出的“十佳”先進人物中的外埠人員,在本市有私有產權住房,可給本人辦理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評選單位證明,“十佳”證書、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產權證和戶籍所在地證明,由評選單位直接到市公安局辦理落戶)。
4、外地來哈人員見義勇為或英勇救險,被評為哈市勇敢市民的,可給本人辦理落戶(須攜帶勇敢市民證書,評選單位證明,事跡材料,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戶籍所在地證明,直接到市公安局辦理落戶)。
5、對在哈居住十年以上(外地無承包土地),有私有產權住房和有穩定經濟收入,可給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辦理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房屋產權證,從業證明,無承包土地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證明,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申報,由分局復查,市局審批落戶)。
6、在六、七十年代因各種原因被遣返原籍或下放到農村,戶口被遷出,後又返回哈市居住生活,在哈有私有產權住房和穩定經濟收入(農村有承包土地的除外),可憑相關證明、證件辦理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戶口遷移證、住房產權證、從業證明、下放證明、鄉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無承包土地或收回土地證明,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申報,分局復查,由市局審批落戶)。
7、收養人收養14周歲以下未成年兒童,按收養法規定辦理收養證後,可由收養人申報辦理收養落戶(須攜帶收養落戶申請、民政局收養證、公證處公證書、居委會證明,到收養人在哈居住地派出所申報,分局復查,由市局審批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