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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華輪船有限公司海娜號事件

據新華社海口9月15日電(記者周慧敏)中國“海娜號”被韓國濟州法院扣留引發熱議,船上2300余人,其中1659名乘客滯留濟州40余小時。然而,事件的起因是海航集團旗下的大新華船與江蘇沙鋼集團旗下的沙鋼船務之間的經濟糾紛。“海娜號”在國外被扣事件是誰“制造”的?據了解,HNA觀光郵輪遊艇管理有限公司的“海娜號”郵輪原定於當地時間9月3日16:00從濟州駛往仁川,但在離港時被濟州地方法院扣押。此時車上有1659名乘客,650名員工。

沙鋼船務有限公司(註冊地香港)與海航集團下屬大新華船務有限公司(註冊地香港)於2008年8月6日簽訂租船協議,即沙鋼船務有限公司向大新華公司租賃壹艘帶有好望角的大船,海航集團為大新華公司出具保函。對此,沙鋼船務根據合同向倫敦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請。

2012 11.2,仲裁庭裁定大新華公司需向沙鋼船務支付5837.57萬美元(不包括約700萬美元的利息和律師費)。同時,沙鋼船務向英國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海航集團履行擔保義務。

說明稱,大新華公司因各方拖欠租金,已在香港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因此,海航集團作為擔保人,必須履行擔保責任。沙鋼船務多次與海航集團溝通,要求其依法履行擔保責任,但海航集團拒絕。在努力無果的背景下,沙鋼船務公司不得不在全球範圍內追索海航集團的資產,並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海航集團資產的申請。濟州地方法院於9月13日依照司法程序裁定扣押郵輪“海娜號”。

沙鋼表示,根據兩家公司的合同約定,發生債務糾紛時,適用倫敦法院裁決。經債權人申請,債務人或擔保人的船舶可在任何港口被扣押。

海航方面表示,6月5438+03日下午接到“海娜號”在濟州島被扣的通知後,立即開始安排放船事宜,並於9月14日淩晨3時將扣船通知要求的30億韓元(折合人民幣1688元)保證金支付至當地韓國律師賬戶,但因周末原因,保證金無法及時支付至濟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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