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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公司的詳細信息

控股公司是指通過持有壹定數量的股份來控制壹家公司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通過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運作。混合控股公司不僅通過控股進行資本運作,還從事壹些生產經營業務。

控股公司對子公司不僅有財務控制權,還有經營控制權,有權決定重要人事的任命和重大政策的確定,甚至直接派人經營管理。也稱母子公司制。

擁有其他公司股份並能實際控制其經營活動的公司稱為母公司,有時稱為總公司;資產全部或部分歸母公司所有,但在經濟上和法律上獨立於母公司的公司稱為子公司。隨著控股權的延伸,有了孫公司。

基本介紹中文名:控股公司mbth:控股公司類別:公司分類:兩種解釋:公司制的特點與其他公司在類型、特點、優勢上有所不同。設立利益,資本規定,章程,賬本,類型都是純股份制公司。他們不從事任何實際業務,只是以購買股份控制其他企業為唯壹目的和經營方式。混合控股公司不僅通過購買股票來控制其他公司,還從事某些業務經營。美國1970的《銀行控股公司法》對美國銀行業的控股公司做了規定,任何控制壹家銀行25%以上股份的公司都是控股公司。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銀行業的控股公司得到了廣泛發展。控股公司的數量在增加,實力也在增強。美國很多大銀行都有自己的控股公司。例如,芝加哥第壹國民銀行的控股公司叫做芝加哥第壹公司。美國洛杉磯的“西部銀行公司”也是知名的銀行控股公司。早在1974,就在全球大銀行中排名第27位。它擁有1830億美元的資產,控制著美國西部11個州的20多家銀行的大部分股份。這些銀行控股公司本身並不經營銀行業務,只是以控制銀行股份為目的。“美通社”是美國另壹種類型的大型控股公司。20世紀60年代,它的股本只有3億多美元,而它所控制的16家企業的資本總額卻高達20億美元。埃克森實際上是壹家控股公司。其紐約總部只對分支機構進行政策指導和控制,各種具體業務活動由其控制下的埃克森公司、埃索東方公司、埃克森化學公司和埃克森研究工程公司進行。因此,通過設立股份公司,金融資本可以控制和操縱許多資本超過自身財富的其他企業,從而成為金融資本通過參與制度進行統治的重要手段。特點和優勢控股公司作為現代企業的壹種組織形式,具有公司制的特征,有別於其他公司形式。它們的特點和優勢如下:具有相當經濟規模的控股公司不同於普通公司,是企業的集合,是普通公司發展到相當規模的結果。因為壹個公司想要和其他公司形成控股關系,必須要有相當的實力。控股公司成立後,必然會形成比單個公司更強大的經濟實體。所以國際上著名的大公司基本都是控股公司,國內壹些優秀的公司也在向控股管理方向發展。控股公司是國外常用的壹種產權管理組織。它不同於壹般直接從事商品生產的企業,不是簡單的產品合作關系或企業之間的合作關系。而是主要以控股、參股或相互持股的形式,在股權關系的基礎上從事公司的財產管理和經營,促進集團的商品經營。事實上,這些控股公司已經形成了以資產關系為紐帶的企業集團。控股公司制是壹種非常方便有效的企業集中方式,即組建企業集團。以所有權憑證——股份為基礎,控股公司不僅享有其他公司的分紅,而且根據其擁有的多數股比例對其他公司的決策施加影響,行使股東權利。受控公司的另壹個重要特征是,母公司和受控子公司在法律形式上相互獨立,在資合的基礎上采用董事制度。這是控股公司和事業部制的壹大區別。事業部制雖然是大公司采用的高度分權制,但每個事業部壹般都無法有個性。控股公司都是獨立法人,在公司內部形成公司,各子公司是完全分權的利潤管理單位,有獨立的管理機構,對利潤單獨負責,有獨立的籌資能力。控股公司是壹個整體。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雖然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享有民事權利,但實際上由於母公司對子公司擁有控股權,子公司的重大決策基本上由控制子公司董事會的母公司決定,因此子公司的行為必然體現母公司的意誌,子公司的行為受到母公司的規範。這樣,實際上控股公司必然與自己的整體利益形成壹個整體。因此,世界各地的大型控股公司都不同程度地制定了統壹的發展戰略,以整體優勢參與經濟競爭。多元化經營的控股公司財力雄厚。為了加速資產增值,降低市場風險,他們普遍采取多元化經營策略,進入市場經濟的各個領域。他們的產品系列化、多樣化,因此具有很強的競爭開發能力。具有相當融資能力的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必須具有相當的融資能力和對內部資金的控制能力,以形成統壹集中的財力和信用,具有調整內部結構、支持重點產品和重點企業發展的能力,通過資金的再投資和滾動運作,加速公司的發展。控股公司這種獨特的組織形式,也有大量拯救集團化所需的資金;企業組合關系容易建立(只需購買股份,單方面建立組合關系);法人的獨立人格有利於分散風險;獲得企業發展的規模經濟;提高母公司的知名度和活力以及法律和稅收的收益。由於控股公司具有上述特點和優勢,已成為世界大公司發展的重要組織形式和趨勢。建立受益金融資本,建立股份公司比直接建立各種企業更有優勢:1,可以用更少的資本進行更廣泛的控制。2.控制可以在短時間內實現。因為控股公司購買現有企業的股份比建立壹個新企業要容易得多,也快得多。3.可以利用現有企業取得的經營成果。如發達的市場和各種業務往來,為公眾所接受的標誌和商標,以及公司的聲譽等。,從而避免了創業的困難。4.它可以降低運營風險。因為控股公司的投資分散在很多企業中,往往可以拉平企業的經營質量和利潤,從而保證壹個相對穩定的利潤,比單獨投資某個企業要安全得多。5、由於控股公司把許多分散的企業聯合成壹個實體,往往可以減少應納稅額。6.妳可以避開許多法律控制或限制。例如,在壹些地方* * *和國家禁止外國或外國企業在自己的地區或國家設立公司,控股公司可以通過購買當地企業的股份來規避這種法律限制。正是因為控股公司往往能獲得這些利益,金融資本家才願意建立這樣的公司。資本準備金1。名稱需要國家稅務總局核準的控股公司(如中國XX控股有限公司)要求:1,控股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母公司應為法人企業;核心企業註冊資本1億元以上的,可以是非法人企業法人,下同);2.它有五家控股子公司;3.母公司(控股公司)和子公司(控股公司)註冊資本合計超過100萬元。2.具有省級職稱的控股公司應符合1的要求(如江蘇XX控股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萬元以上的專業科技型R&D企業,註冊資本合計2000萬元以上的控股子公司3家及以上;2.控股公司註冊資本654.38+00萬元,控股子公司3家以上,母子公司註冊資本合計2000萬元以上的現代服務業企業;3.註冊資本3000萬元以上的控股公司和註冊資本合計5000萬元以上的4家以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集團;上述“專業”是指其經營範圍只從事科技研發業務,不兼營其他。公司章程第壹章總則控股公司章程第壹條為規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組織和經營行為,保護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溫州市人民的規定,第二條公司註冊名稱為××××××。公司註冊地址為××××,郵政編碼為×××。第三條公司的經營活動和其他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不得損害股東的合法權益。第四條公司為xxx有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五條本章程對公司、公司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組織和個人具有約束力。第六條董事長(或總經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條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境內外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第八條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建立黨組織。黨組織在公司處於政治核心地位,在政治上起領導作用,保證和監督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公司的貫徹執行。第九條公司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實行民主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第十條公司應當服從各行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管理活動,接受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第二章經營宗旨和範圍第十壹條公司的經營宗旨為××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第三章註冊資本和股東第十三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億元。第十四條公司由××名股東組成:股東壹:(法人股東全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股東××:(自然人的&)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月前到位,...;形式為{\\ F3 {\\ F3 。}第四章股東會第十五條公司設立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第十六條股東會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壹)審議公司發展戰略規劃,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市國資委派出的股東代表,按照市國資委發布的管理辦法提前執行,依法辦理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股權轉讓等重大資產轉讓、對外投資、對外擔保等重大事項的審批手續。(十壹)審議批準章程的修改;(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在上壹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六個月內召開。代表十分之壹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壹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第十八條股東大會程序: (壹)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或不履行職責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推選壹名董事主持會議。(二)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會議的,代表十分之壹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會議。(三)股東大會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代表。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代表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第十九條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壹)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作出其他特別規定)。(2)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對其他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二分之壹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第二十條股東應當保證公司註冊資本到位,並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不得抽逃出資。第二十壹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大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公司已根據股東會決議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變更登記。第五章董事會第二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對股東會負責。第二十四條公司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名為職工董事。董事由股東提名的,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為職工代表的,由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董事會有1個董事長,x個副董事長。公司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全體董事選舉產生。董事會任期為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如獲連任,可連選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致使董事會成員不足法定人數的,在改選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責。第二十五條董事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壹)按照有關規定出席董事會並行使表決權;(二)根據公司章程或董事會的委托,代表公司執行有關業務;(三)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第二十六條公司董事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壹)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董事會決議,忠實履行職責,依法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二)不從事與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3)不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本應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四)按照規定向股東提供公司重大決策、重大財務事項和資產的報告;(五)接受監事會對其履行職責的合法監督和合理建議;(六)依法承擔的其他義務。第二十七條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在法律法規規定和股東大會授權的範圍內行使下列職權: (壹)召集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決議並向其報告工作;(二)起草章程和章程修改方案;(3)制定公司的發展戰略規劃;(4)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制定年度投資計劃;(五)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六)審議公司子公司的調整、合並、分立、解散方案,並報股東大會批準;(七)在授權範圍內決定公司的投資、資本運營和融資方案;(八)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並報股東大會批準;(九)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並報股東大會批準;(十)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並提交股東大會批準;(十壹)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計方案;(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規章制度;(十三)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根據總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十四)法律法規規定和股東大會授權的其他職權。第二十八條(總經理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本條作相應調整)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主持董事會日常工作,在董事會閉會期間,根據董事會授權行使董事會部分職權;(二)監督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三)根據董事會的授權,與全資及控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簽訂年度經營責任書;(四)簽署公司發行的債券和其他有價證券,簽署重要合同和董事會重要文件,根據董事會決議簽發各種聘任或解聘文件,簽署其他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時,行使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置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報告;(六)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其他職權以及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第二十九條公司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並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公司董事會會議應有半數以上董事出席方可舉行。公司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召集和主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在十日內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壹)代表十分之壹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要求召開的;(2)三分之壹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3)會議由監事會提議。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應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委托書應當載明授權範圍。第三十壹條至第七十二條書名已省略。控股公司森田松太郎出版社的作者和中信出版社的目錄共五章:第壹、二章為總論;第三章和第四章是關於控股公司的實際運作;第五章重點介紹了骨幹企業和中小企業的控股公司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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