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勞動者養了兩個“老板”
“用人不招人,用人不招人”是深圳“春風勞動爭議咨詢服務”創始人張誌如對勞務派遣制度的總結。談及勞務派遣,張誌如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談得最多的是“同工不同酬”、“違背法律精神”以及企業違反“三性”原則長期使用派遣工,損害勞動者權益。
2005年,因工傷糾紛與工廠對簿公堂的張誌如辭去工作,在深圳成立了壹家名為“春風勞動爭議咨詢服務”的民間公益組織,開始為深圳的外來務工人員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張誌如對勞務派遣的認識是從壹次維權經歷開始的。
2009年,廣州壹家工廠要終止壹批老員工的勞動合同,張誌如的姐夫就在其中。張誌如說,他姐夫在這個廠幹了10多年,不應該被辭退。但是因為2008年新實施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壹個單位工作滿10年就可以享受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廠家為了不簽這種勞動合同,想辭退員工。
在為姐夫維權的過程中,張誌如發現了“貓累了”。
2007年,張誌如姐夫的工廠將壹批老員工的勞動合同關系轉到壹家派遣公司,簽了三個月的短期合同,然後派遣公司將這些工人“送”到工廠上班,這樣老員工不知不覺就過了10歲。
“我姐夫當時已經在廠裏幹了9年多,再過幾個月就有10年的工齡了,但是廠裏‘偷柱’,把合同轉給了派遣公司,然後派遣公司又把他姐夫送回去繼續幹。”張誌如說。
“勞務派遣制類似於租賃,但不是租車、租房,而是租人。由用人單位、派遣公司和勞動者組成。勞動者先與派遣公司簽訂合同,成為派遣公司的人,再由派遣公司安排到用工單位工作。”張誌如告訴記者。“勞務派遣工也是指派遣公司派遣到相應工作單位的勞動者。”
深圳是較早出現勞務派遣的城市,也較早暴露出問題。
在深圳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翟看來,“派遣工人來保護他們的權益存在很大的潛在危機。”“用人單位在用人,卻不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個責任不是指工資,更重要的是人的歸屬感和發展前景。但是通過勞務派遣,人變成了有錢幹活的機器,沒有前景。”翟告訴記者。
勞務派遣制度的出現,使得勞動者不僅為雇主創造財富,還承擔了支持雇主(派遣公司)的角色。
“勞務派遣公司的收入來源主要是用人單位按照被派遣勞動者人數和工資的壹定比例繳納的管理費。”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律系主任蔣英說。
但在張誌如看來,派遣公司每個月都要從用工單位收取壹定的費用作為他們的管理費,這其實就是給工人的“人頭費”。這樣,壹個勞動者就有了兩個“老板”,很容易出現其中壹個或兩個都侵犯其權益的情況。
“三性”要求名存實亡。
調度員壹般被派到哪些行業和崗位?記者咨詢了多家位於北京的派遣公司,得到了各種答案。其中,該派遣公司壹名姓石的員工告訴記者,“大部分派遣工都是就業門檻低的工作”。
翟:他們在深圳抽樣了5000名農民工,其中勞務派遣592人,占總樣本的11.8%。他們發現,這些勞務派遣工分布在交通物流、建築施工、政府機關事業單位、IT設備、服務、軟件、家政服務等行業。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派遣公司也存在偏見。比如空乘行業有派遣公司對派遣員的身材和長相要求較高;有餐飲場所派遣公司要求性別年齡;建築和制造業有需要經驗和技術的派遣公司,司機行業有需要駕駛和維修技術的派遣公司...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派遣公司都嚴格遵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招聘派遣工。“在實踐中,很多派遣公司和用工單位都突破了‘三性’的要求。”翟告訴記者。
翟於娟要求的“三性”是指《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勞務派遣壹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實施。”
中華全國總工會的相關報告顯示,勞務派遣主要集中在國有企事業單位。如石化、電信、電力、金融、郵政等行業。
“勞務派遣泛濫”,這是蔣英對我國勞務派遣現狀的評價。她告訴本報記者,勞務派遣泛濫有兩個具體表現。壹方面是派遣公司大量增加;壹方面,壹些大中型國有企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正在大量使用派遣工,勞務派遣人員大量增加。
當被記者問及中國的派遣工數量時,她表示,派遣工數量沒有官方認可的統計數據,現在我們通常用“幾千萬”來形容派遣工的數量。且不說有多少派遣工,就連全國有多少派遣公司,恐怕也沒人能說出確切的數字。
“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了使用派遣工的‘三性’原則,但實際上很少有人遵守‘三性’原則。很多用人單位多年來在主要崗位大量使用派遣工,違背了勞務派遣原則。”蔣英說。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壹些派遣公司還可以安排人在媒體做編輯、記者、主持人等工作。廣東某市壹家派遣公司的業務顧問告訴記者,他們可以安排人去媒體工作。“有電視臺來找過我們,今年安排了十幾個人。”他們是以批量派遣的形式進入的,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簽訂的,工資也是由派遣公司支付。
此外,上海、山東、湖北等地的壹些勞務派遣公司也表示“已派人員進媒體”,“可以幫忙安排派人進媒體”。
南方某媒體記者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南方壹些地方派遣公司也公開招聘醫生護士到醫院工作。中國青年報記者也在網上看到了南京某大學醫院以人才派遣方式招聘護理部工作人員的公告。
記者詢問北京壹家派遣公司,是否可以派遣人員到北京的醫院工作。該公司壹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醫生不行,護士可以介紹到醫院實習。如果實習表現好,可以和用人單位簽約。”
“勞務派遣涵蓋所有行業。”壹位知情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目前大學校園使用勞務派遣工的現象已經不是秘密。“長三角地區某知名高校新聞與傳播學院與某派遣公司達成協議,以人才派遣的形式使用派遣工為學院工作。學校把錢打入派遣公司,派遣公司發工資。壹般勞務派遣工從事培訓部門的崗位,包括行政、教輔、圖書管理員等。工資收入更靈活,有高有低。”
“新聞與傳播學院有教職工70多人,派遣工有五六個,分布在國際交流與合作部、合作培訓處、資料室、辦公室、實驗室。”知情人向記者透露。
勞務派遣泛濫的背後
“我接觸過的派遣工維權案例,大部分都是因為同工不同酬,福利待遇低於正式員工。"壹位姓周的律師在談到派遣工維權的案例時告訴記者。
“每月工資兩三千元,連房租都交不上。”曾在某沿海城市電視臺擔任編導的孫瀟(化名)說。從上海大學畢業後,他進入壹家電視臺擔任調度員,但孫瀟不到五個月就辭職了。主要原因是“什麽都做了,但得到的很少”。“電視臺的調度員工資普遍較低。我不知道低多少,但據我所知,有些欄目的編輯、編導賺的錢是我的好幾倍甚至更多。”孫瀟說。
“除了同工不同酬,企業通過派遣工人還可以節省大量福利成本。”蔣英說,“通常情況下,我察覺不出勞務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區別,但在節假日我能分辨出來。”壹位曾經在華北某市交通部門工作過的調度員說:“平時工作量很大,工資也不少,但是中秋節發月餅的時候,妳總是比別人(正式員工)低,發蘋果梨的時候,妳比別人年紀小,個頭小。其實區別不是這些蘋果和梨,而是感覺不如別人。”
勞務派遣工不僅給用人單位帶來效益,也給派遣公司帶來效益。廣東東莞壹家派遣公司負責人向記者講述了派遣公司的收入情況。每個勞務派遣工的管理費為每月100元~300元。他們的派遣公司是廣東壹家中型公司,每年能派遣2萬人左右。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管理費計算,派遣公司壹年收取的管理費高達千萬元。
相比之下,並不是所有的派遣公司都把目光放在收取管理費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包括派遣公司)繳納工傷保險是法定義務。然而,在現實中,派遣公司可能並不總是按照規定為工人繳納保險。
山東省濟南市壹位從事勞務派遣的人士告訴記者,很多派遣公司的利潤都不在管理費裏,他給記者算了壹筆賬。管理費每人每月在40元,只有壹年在480元;如果用人單位要為勞務派遣工繳納“五險壹金”,按照山東省的要求,除了每人每月繳納190元外,用人單位還要給每個勞務派遣工每月繳納550元。壹年後,用人單位給每個勞務派遣工支付6600元保險金。
“所以想節約成本的用人單位會找不正規的派遣公司偷偷商量,不給派遣工上社會保險,把省下來的錢分了。這才是大頭。”該人士告訴記者。
"尋求利潤最大化的公司傾向於派遣員工."該人士表示。在去年的兩會上,中華全國總工會基層組織建設部部長郭對媒體表示,在壹些企業中,勞務派遣工與傳統正式工的比例已經達到1:
1,有的更嚴重。
壹位在河北省石家莊市某派遣公司工作的人士告訴記者,他們公司向400多家企業派遣勞務,包括中石化等壟斷企業。
“我們每年都會派員工去中石化石家莊分公司,過去的員工大多在壹線工作。由此,形成了勞務派遣工在室外工作,正式工坐在辦公室的局面。收入當然要有差別,因為坐辦公室的壹般都是領導,送過去的都是壹線工人。”該人士表示。
翟於娟告訴記者,“目前,壹些國有企業和政府機構正在大量使用派遣工。”在她看來,用人單位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各有各的算盤。
她介紹,國企為了人均利潤率使用派遣工,既得利益者可以分享更多利益;上市公司為了人均利潤和上市報表使用調度器;壹般公司使用派遣工是為了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不承擔工資和社會保險之外的任何責任,沒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後顧之憂。
用人單位不僅要算經濟賬,還要考慮逃避法律責任。“壹些應該常年使用的崗位也使用勞務派遣工。是用人單位利用勞務派遣規避勞動合同法,降低用工風險。如果不想用,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公司。”蔣英說。
蔣英告訴記者,現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連續兩次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難度會加大。所以很多企業喜歡用派遣工,因為不想用就辭退更方便。
翟也認為,在勞務派遣用工模式下,用人單位可以通過勞務派遣與勞務派遣單位建立法律勞動關系,而不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正是如此,壹些國企、事業單位或政府機關在遇到困難時,總能找到壹個臨時工來當“替罪羊”。
“勞務派遣市場還存在反向派遣的現象。”翟說。所謂反向派遣,就是用人單位先招聘員工,然後找壹家派遣公司,把員工送回去。這種逆向招聘的方式經常被壟斷企業采用。壹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河北某壟斷國企的部分分公司先自行招聘員工,再通過派遣公司將這些員工“送”回工作崗位。
翟說,壹些大企業會成立自己的勞務派遣公司,招聘員工時會從下屬公司派出。此外,記者在網上看到,壹些媒體和文化單位還成立了派遣公司,通過下屬派遣公司招聘員工進入單位。
勞務派遣公司進入門檻低。
“勞務派遣公司的低門檻、低成本、高利潤導致了大量派遣機構的誕生。”翟分析。張誌如說,“成立壹家派遣公司並不難。現在有很多註冊公司會幫忙在工商部門註冊。我壹個朋友2011在深圳註冊了壹家派遣公司,錢很少。公司只有兩個人。他負責跑業務,另壹個負責接電話。”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北京市工商局企業信用信息網上查詢10家勞務派遣公司,發現8家派遣公司註冊資本為50萬元,1家派遣公司註冊資本為300萬元,最大的註冊資本為567萬元。此外,壹些不具備勞務派遣資質的中介機構和勞務咨詢機構也在從事勞務派遣業務。記者走訪這些10勞務派遣公司時看到,有的辦公地點在寫字樓,有的在高檔小區。
翟說,新《勞動合同法》頒布後,勞務派遣公司蓬勃發展。新《勞動合同法》規定,設立勞務派遣公司應當辦理工商登記,除註冊資本50萬元外,沒有任何限制。
“勞務派遣公司只能通過正常的工商程序才能成立和經營。現有的勞動合同法並沒有明確要求勞務派遣公司需要行政許可才能成立。”河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鄭州仲裁委首席仲裁員李告訴記者。
當地幾家勞務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員也認同這個事實。2008年之前,當地勞動力市場上就有派遣公司,但派遣公司數量開始迅速增加的時間是在2008年新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前後。
蔣英認為原因如下:第壹,新勞動合同法允許使用勞務派遣工;二是部分用人單位希望避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催生了大量的派遣公司。
“在東莞成立派遣公司很方便。”廣東東莞壹家派遣公司的朱經理告訴記者。據他介紹,東莞工商局註冊的派遣公司有上百家,但很多都不正規。有的派遣公司在路邊擺個桌子,放個電腦,立個牌子就開始招派遣工了。如此簡單的招聘條件,目的在於方便騙錢後“跑路”。
“山東濟南的勞務派遣公司很多,最多的時候有300多家。”在濟南從事調度工作的人士告訴記者。他介紹,前幾年在濟南只要二三十萬元就可以在工商局註冊壹家派遣公司。壹旦工人發生工傷,派遣公司是賠不起的。
“勞動者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河北百匯律師事務所的李顯剛說。
但現實中,“壹些註冊資本只有幾十萬元的派遣公司,根本負擔不起勞動者的工傷保險待遇。遇到工傷或者糾紛,大部分小的派遣公司都會選擇消失或者重新註冊壹家派遣公司,因為成立新的派遣公司的成本低於工傷賠償。"在濟南從事勞務派遣的人士告訴記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派遣公司和用工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但需要去仲裁會訴訟,勞動者的負擔會很重。目前對勞務派遣公司的監管不到位。很多皮包公司都是做勞務派遣業務的,基本都是拿管理費,很少承擔責任。”蔣英說。
在濟南從事調度工作的人士也告訴記者。“現在註冊派遣公司比過去更嚴格,註冊資本不能太低。濟南每年都在取締非法的派遣公司。今年已經取締了40多家不合格的派遣公司。現在濟南大約有200家勞務派遣公司。為規範勞務派遣市場,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將向符合條件的派遣機構頒發《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以約束勞務派遣公司。”
新勞動合同法已經進入修訂程序。
河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鄭州仲裁委首席仲裁員李表示,勞務派遣糾紛多,現行法律銜接存在問題。現有的勞動合同法仍然“粗糙”,不能適應就業市場的變化。
“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已經公布,草案對勞務派遣進行了修改和完善。”蔣英告訴記者。據悉,十壹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首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並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在蔣英看來,勞務派遣用工崗位混亂是勞務派遣泛濫的主要原因。混亂的原因是,現行法律沒有解釋“三性”的要求,這是在修正案草案中定義的。“臨時性是指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限不超過六個月;輔助性是指用人單位的工作崗位為主要業務崗位提供服務;替代是指用人單位職工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在崗位工作時,可以在壹定期限內由派遣勞動者替代。”
針對勞務派遣公司準入門檻低的問題,草案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依法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許可,並規定了取得許可的條件,包括將註冊資本由不低於50萬元增加到不低於654.38+0萬元。”
但在蔣英看來,“即使提高到654.38+0萬元,也還是壹個很低的數字。此外,還增加了行政許可制度。現在的修正案草案原則上規定了行政許可,但不知道許可標準是什麽。因此,如果沒有行政許可標準,很難遏制大量勞務派遣公司的成立。”
此外,為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草案還明確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應當明確或者約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
草案雖然對勞務派遣做了更為細化的規範,但對維護勞務派遣工的權利提出了要求。但張誌如認為勞務派遣制度的存在不合理,在微博中發起了“取消勞務派遣,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投票活動。截至發稿,記者看到參與投票的人數為655人,支持取消勞務派遣的人數為598人,占投票人數的91.3%;不支持取消勞務派遣的人數為31,占投票人數的4.7%;保持中立的人數為26人,占選民的4%。
對於民眾呼籲取消勞務派遣的聲音,蔣英表示,勞務派遣工的出現是因為市場有需求,用人單位有用工需求。取消勞務派遣制不現實。但是勞務派遣有不合理的地方。對於臨時性或季節性用工,勞務派遣制度在用工便利性、用工效率、便利性等方面都有其合理的壹面。但問題是,現在勞務派遣被濫用,在法律上缺乏規範性。壹些用人單位利用勞務派遣規避正常用工,這是他們存在的問題。
記者在人大網公告中看到,此次修改的原則和重點之壹是“規範勞務派遣用工,不要把勞務派遣變成用工主渠道”。勞務派遣工有幾千萬。如果不規範使用它們,將對中國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產生負面影響。另外,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是通過勞務派遣就業,比如電信、金融、郵政、鐵路民航等傳統行業。如果不按照法律規範使用,他們的職業規劃和勞動積極性都會受到影響。”蔣英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