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知識產權保護期限:
1、商標權保護期限為10年;
2、著作權除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保護期不受限制外,保
知識產權保護有期限。
著作權:
1、作者為公民的期限,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期限,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3、特殊作品的期限、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及攝影作品,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期10年。
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包括:
1、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2、偽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
3、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註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築物、構築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5、為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6、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六條
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本法規定可以不經許可的除外。
許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壹)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
(三)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期間;
(四)付酬標準和辦法;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