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壹項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不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3.能夠證明無形資產已失去使用價值或轉讓價值的其他情形。
[編輯]無形資產轉售的會計處理
企業轉售無形資產時,應當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比如華安公司的壹項專利技術,賬面價值654.38+0萬元,已計提減值準備5萬元。此時已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期,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故公司應轉售該無形資產,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管理費10000。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5萬
貸款:無形資產-專利權60000。
企業在核算無形資產時,絕大多數資產壹般都是按照上述規定進行的,但有些無形資產在核算時需要註意:
(壹)土地使用權
購買土地使用權支付價款時,應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時,應結轉相關土地使用權,使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壹次性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即借記“在建工程”,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2)商譽
企業合並時產生商譽。當被購買企業的公允價值超過其可辨認凈資產價值時,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商譽入賬。
例:泰安公司2002年初購入壹項專利技術,實際成本為654.38+0.8萬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專利的法定有效期為654.38+00年。公司預計使用9年,由於該專利技術發生重大不利因素,預計該專利可收回金額為80%。2007年6月5438+2月31日,公司發現與該專利技術相關的主要不利因素已部分消除。此時,假設不考慮所得稅等差額稅費,預計該專利技術的可收回金額為60萬元。
進入2002年初:
借:無形資產-專利1800000
貸款:銀行存款1800000。
2002年攤銷:
每期(年)攤銷額= 180/9 = 20萬元。
借方:管理費20萬元。
貸款:無形資產-專利權200000。
2003年攤銷:與2002年攤銷相同。
2004年攤銷:與2002年攤銷相同。
2005年攤銷:與2002年攤銷相同。
2005年末減值準備:
由於2005年末預計可收回金額為80萬元,此時無形資產余額為654.38+0萬元,產生減值。
減值準備金額= 100—80 = 20萬元。
借方:營業外支出20萬元。
貸款:無形資產減值20萬。
(7)2006年攤銷
年攤銷額= 80/5 = 65,438+0.6萬元。
借方:管理費160000。
貸款:無形資產-專利160000
(8)2007年攤銷:同2006年攤銷。
(9)2007年底:
轉回前減值損失賬面價值:80-16-16 = 48萬元。
預計可收回金額:60萬元。
減值損失轉回:60-48 = 65,438+0.2萬元。
借方:無形資產減值準備120000
貸款:營業外支出120000。
(10)2008年攤銷
每年攤銷= 60/3 = 20萬元。
借方:管理費20萬元。
貸款:無形資產-專利權200000。
(11)2009年攤銷:與2008年相同。
(12)2010年攤銷:與2008年攤銷相同。
(13)無形資產賬面余額及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清理。
借方:無形資產減值8萬元。
貸款:無形資產-專利80000。